川统计〔2021〕23号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统字〔2021〕45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规范性、统一性管理,四川省统计局修订了《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统计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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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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