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统计〔2016〕37号
各市(州)、县(区、市)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依法统计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22号)文件,完善政府统计体系,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四川省统计局制定了《四川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统计局
2016年4月7日
附件下载:四川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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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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