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集成授权改革试点工作任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规范以及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所需统计数据由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部门根据现行部门统计报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基层组织、自然资源及农村经济、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能源消耗、对外经济及旅游、财政金融及保险、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体育、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民主法制及其他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调查制度主要收集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市级各相关部门及个别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按照部门统计职能职责所掌握的有关统计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的全面调查,主要通过部门现行掌握的数据进行汇总得到,采取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送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报送。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具体由达州高新区经济社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具体执行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各相关被调查部门对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
六、数据发布
按照统计数据信息共享的要求,除部门明确非公开资料外,其余数据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以及统计信息分析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