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规范以及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所需统计数据由市级各部门根据现行部门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基层组织、自然资源及农村经济、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能源消耗、对外经济及旅游、财政金融及保险、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体育、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民主法制及其他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调查制度主要收集成都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市级各相关部门及个别行业协会按照部门统计职能职责所掌握的综合统计数据。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相关报表主要通过被调查部门登录成都统计大数据平台进行报送,部分统计报表调查按照部门意见采取纸质与电子邮件报送。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制度具体由成都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提供数据上报平台(程序)维护和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各相关被调查部门对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
六、数据发布
按照统计数据信息共享的要求,除部门明确非公开资料外,其余数据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以及统计信息分析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