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我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规范部门统计数据报送,整合部门数据资源,我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制定了《资阳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为年报,共计49张表,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基层组织、自然资源及农村经济、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能源消耗、对外经济及旅游、财政金融保险及证券、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体育、农林牧业、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民主法制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指市级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调查范围为资阳市、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所需统计数据由市级各部门根据现行部门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年报表由市级各部门(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阳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同时按规定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文档。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资阳市统计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单位)填报数据后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档和电子档,最后由综合核算科人员负责统一收集、整理数据。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部分内容将以《资阳统计年鉴》《资阳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等的方式每年向社会大众、部门(单位)公布数据,涉及的主要内容有气候、自然资源、人口、交通、财政、外贸、旅游、金融、教体、科技、医疗、环保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