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反映我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供统计数据。同时,为规范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减轻部门统计工作负担,整合部门数据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分为年报和月报。年报主要包括气温、降水量及日照,行政区域面积、耕地面积及农田面积,户籍人口与社会治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业,交通运输,邮政事业,通讯,对外经济与贸易,旅游事业及体育,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城市建设及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能源销售,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及离婚对数,个体、私营经济,农业,水务,林业28个方面的内容。月报主要包括财政税收、进出口、旅游3个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为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年报统计范围为全市及11个县市区,月报统计范围为全市及11个县市区。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所需统计数据由市级有关部门根据现行部门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
五、组织方式
1.本制度所需统计数据由市级各部门根据现行部门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
2.本制度中有些指标年度数据产生较大变化的,以相关部门修改后的统计口径为准进行填报,并附注说明。
3.各部门统计人员在开始填报之前,应根据表内指标内容收集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表内指标要求(详见《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各有关专业的报表制度)填写,并编写填表说明。为审核逻辑关系、平衡关系,下列情况按规定符号填报:数据太小无法按制度规定的单位和小数保留位数的应用“...”符号表示;数据暂缺不详的应用空格表示;不应有数据的应用“-”表示。
4.本报表采用全市统一的计算机汇总标准表式,各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其格式、内容、次序、指标编码、代码和指标名称。
5.报送方法:年报表报送,市级各部门用打印分县过录表邮寄(交换)市统计局综合科;数据文件报送,市级各部门要按报表程序说明规定的文件名和文件格式备份数据,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邮箱地址:lszhk@sc.stats.cn。月报表报送,每月通过电子邮箱报达,并邮寄纸质报表。
6.报送时间:市级各部门于2021年2月14日前报送《乐山市及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指标年报表》,于每月15日前报送《乐山市部门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1月免报。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中包括调查结果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方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