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部门统计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率,为满足各项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和为政府宏观管理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分为年报、季报、月报。年报包括:社会、交通、文化、体育、环保、从业人员、财政金融、保险等相关行业主要指标共计24类报表;季报包括:城乡居民收支情况共计1类报表;月报包括:交通、财政、旅游、保险、电力等相关行业主要指标共计8类报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巴中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调查对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年报、季报和月报统计范围均为全市及5个区(县)。
四、调查方法
市级各部门根据现有统计报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
五、组织方式
巴中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收集由巴中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将年报过录表分县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邮寄(交换)巴中市统计局综合科,同时将电子报表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级各相关部门每月(季)将月(季)报表通过电子邮箱报送。邮箱地址:bz_xurk@tjj.sc.gov.cn。
六、数据发布
相关数据资料等调查结果以统计公报、统计资料、监测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