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川南临港片区发展状况,研究川南临港片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对川南临港片区内企事业进行系统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保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为川南临港片区宏观管理和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自贸片区经济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识别基本信息、行业类别、报表类别等16项指标)、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单位年初存货、资产、负债等18项指标)以及川南临港片区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限额以上单位零售总额等23项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统计调查对象为川南临港片区内全部法人单位,按“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四、调查方法
对川南临港片区内全部法人单位全数开展统计调查,并由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对调查原始数据进行超级汇总,最后生产本级所需汇总调查表。
五、组织方式
川南临港片区统计调查工作由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自行组织实施。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负责统一搜集、处理、上报、使用和综合管理本片区内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等统计数据。川南临港片区内“四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建设发展主要指标由川南临港片区根据市区统计局提供和结合各级相关部门收集资料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四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由川南临港片区辖区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按照《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统计制度》按时进行网上填报,确保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六、数据发布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川南临港片区统计资料,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并在显要位置注明“按注册地统计原则”。本制度中数据发布原则为经区统计局、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开后方可发布,主要通过川南临港片区的《统计月报》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