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达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统计内容包括:工业、服务业、农业、外贸旅游、社会、科技、文化、气候环境、能源资源、运输等领域的主要业务指标,以及各类重点监测体系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报送单位由达州市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包括:达州市纪委监委、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州市教育局、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达州市水务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林业局、达州市商务局、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州市应急管理局、达州市气象局、达州市邮政管理局、达州市交警支队、达州市消防支队、国网达州供电公司、达州市电力公司、达州市保险协会、达州水务集团公司、达州燃气集团公司、电信达州分公司、移动达州分公司、联通达州分公司、达州火车站、达州河市机场。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达州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由达州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负责整理数据,数据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中的内容,通过年鉴发布和网站公布的方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