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明确《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监测统计工作涉及的指标类别、条目,填报单位、时效;规范“两纲”监测统计工作;形成“两纲”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监测统计数据,形成有关监测报告;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数据库,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和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涉及七大领域: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共77项;《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涉及五大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共40项。“两纲”指标合计117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主要有25家机关单位及人民团体,分别是: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广播电视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调查范围为:全省范围。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方法是:根据各部门现有的统计报表或行政记录等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后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组织实施单位为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25家调查对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每年6月30日前,将收集数据填报至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
六、数据发布
“两纲”指标中: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妇女一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生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人次数、市(州)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市(州)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市(州)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省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市(州)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省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人数、省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女干部人数、省部级女干部的比例、地厅级女干部的比例、县处级女干部的比例、公务员的女性比例、省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省政协常委人数、破获强奸案件数、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家暴类警情数、破获拐卖儿童案件数、解救被拐卖儿童人数、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为不宜向社会公布指标数据项。不宜向社会公布指标数据项在“《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调查制度”中以红色字体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