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南充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加强对全市社会民生保障等领域发展情况的监测与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制定有关社会民生、科技创新等领域有关政策和计划,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和依据,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和实施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分为年报、季报、月报。年报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基层组织、自然资源及农村经济、人口就业及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及能源消耗、对外经济及旅游、财政金融及保险、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及体育、农林牧业、市政公用设施及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及其他方面的内容(详见目录)。季报主要包括旅游、环保、对外经济、就业等方面的内容。月报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对外经济、财政金融及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的调查对象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银行、金融等部门的47个有关局、群众团体、金融保险机构和企业。
四、调查方法
市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现行部门统计报表、部门行政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整理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南充市统计局统一布置与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省批复制度要求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按照制度涵盖指标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填报目录、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将本部门涉及的报表目录、指标数据等通过党政网的形式报送至南充市统计局,无法党政网报送的,年报表用打印分县(市、区)过录表邮寄(交换)的方式报送至市统计局。南充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负责数据的接收、审核、整理、分析等工作。
六、数据发布
所采集汇总的主要数据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其他涉及社会领域数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网上平台查询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