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双流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四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法人单位、小微建筑业法人单位、限下批零住餐法人单位、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四下’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双流行政辖区范围内“四下”企业法人单位(扣除国家“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对象)。
四、调查方法
“四下”企业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成都市双流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统计调查定期收集整理数据形成专题报告后报区政府,汇总数据与其他区级政府部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