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
文件批复 |
批复文号 |
报表有效期 |
攀枝花市统计局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3〕19号 |
年报、年鉴的有效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季报和月报有效期限至2026年1月31日。 |
成都市统计局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成都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3〕28号 |
快年报和年报的有效期限分别至2023年3月31日和6月30日;季报和月报报表有效期限均至2024年1月31日。 |
南充市统计局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南充市统计局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3〕39号 |
年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季报和月报报表有效期限至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