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申请单位 |
文件批复 |
批复文号 |
报表有效期 |
1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统计局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阿坝州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3号 |
年报的有效期至2024年3月30日,季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 |
2 |
乐山市统计局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乐山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8号 |
年报的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定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 |
3 |
自贡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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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自贡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11号 |
年报的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定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 |
4 |
德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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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德阳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12号 |
年报的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定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 |
5 |
巴中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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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巴中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16号 |
年报的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定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 |
6 |
眉山市统计局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眉山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20号 |
年报的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定报有效期限至2025年2月底。 |
7 |
成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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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成都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28号 |
快年报和年报的有效期分别至2022年3月31日和7月31日,月报和季报表有效期限均至2023年1月31日。 |
8 |
攀枝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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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37号 |
年报和年鉴的有效期均至2022年6月30日,季报和月报有效期限均至2023年1月31日。 |
9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全口径统计调查制度》的复函 |
川统计函[2022]40号 |
年报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 |
10 |
资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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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资阳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
川统计函[2022]44号 |
年报有效期限至202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