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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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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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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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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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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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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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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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阳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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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统计函﹝2018﹞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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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报的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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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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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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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都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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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统计函﹝2018﹞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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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报的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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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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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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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乐山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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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统计函﹝2018﹞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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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报的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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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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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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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泸州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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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统计函﹝2018﹞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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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报的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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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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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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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同意《泸州市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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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统计函﹝2018﹞1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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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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