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统计系统实际情况,四川省统计局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流程,优化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提升统计部门公信力、强化统计信息服务能力。
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机制建设,明确主体责任。
一是积极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立足新时代信息公开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四川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四川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四川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四川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不断健全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关于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要求,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四川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发布。
二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各处(室、局、中心、所),明确各处(室、局、中心、所)主要负责同志为该单位的信息工作责任人,并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位,促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抓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不涉密需公开信息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实行流转痕迹管理,确保查实有据、责任到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
(二)抓保密审查,严守国家秘密。
继续严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结合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实行严格审核。严格遵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基本要求,对涉密信息实行严格管理。对公开信息实行发布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通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在做到依法积极主动公开统计信息尽全力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的同时,始终严把保密关,始终严守国家秘密。
(三)抓渠道拓展,创新公开方式。
一是突出统计网站渠道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大以网站为主体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在网站维护和内容更新上狠下功夫,根据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咨询留言、网上调查等专栏,随时查询局长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建议。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合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丰富四川统计公众网,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普查专栏内容以及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二是加强媒体合作推动信息公开。加强与传统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发布各类重要统计信息和新闻,让公众能够更及时、多渠道地了解最新的统计资讯。2018年,由省统计局发布的多条公开信息被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等媒体报道,丰富了信息公开的服务形式。利用新媒体拓展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四川统计政务微博微信平台运行能力,推出四川省情APP客户端,完善政府网站与“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协同联动机制,丰富信息资源,扩大传播渠道。通过开展二次、多次传播,全方位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抓质量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主动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始终坚持围绕重点强化公开,认真梳理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立足统计部门实际,把握重点热点领域,强化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质量。围绕四川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全域开放、四向拓展”“5+1”产业体系等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情况,围绕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主要统计数据,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以及当前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好相关统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把关系到群众工作生活的相关统计数据作为重点,及时公开;注重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转变,积极推动统计数据采集、数据加工等过程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和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加大“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预决算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积极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统计数据做好解读工作。加大对地区生产总值、工资收入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并主动及时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指标数据,着重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积极参加省政府“在线访谈”节目,在线回应公众和社会关切。
三是切实加强统计舆情监测。加强全省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完善信息搜集、研判机制,及时发现搜集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准确、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释疑解惑、引导舆论。严格执行统计舆情通报制度,及时搜集和分析研判重要统计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
二、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编制完成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积极做好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填写完成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367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3条,工作动态信息79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4270条。全年通过公报公开信息1条,网站公开信息4367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93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13条,其他方式开信息292条;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此外还通过法制宣传日、现场公开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在申请受理渠道方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对外公开,对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申请样表、办理流程、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均进行详细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提出申请,并用好四川统计公众网“咨询留言、领导信箱、投诉建议、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完善来信来访办理规范流程,实行登记办理清单制,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需要和可以让公众广泛知晓的统计信息,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及时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信息的重复申请。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均得到按时办理,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8年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工作流程等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需完善的方面,如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统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创新。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统计信息生产流程,提高统计信息生产时效,压缩统计信息加工时间,以更快的速度公开统计信息;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公众信息需求调研力度, 建立健全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 从社会公众需求入手,更精准地提供公开服务; 我们将立足统计特色,进一步加强对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研究, 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积极主动探索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切实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完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监督机制、服务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