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以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立足统计部门实际,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挖掘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效提升了统计信息服务能力、统计工作透明度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抓组织协调,工作构架清晰。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头抓,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综合处、宣传办具体负责,其他处(室、中心、所)密切配合,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学习培训,业务能力扎实。秉承“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理念,全面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全局全系统信息服务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统计系统和局内信息工作及保密工作培训等,进一步将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公开流程要求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作为培训重点,加强省市互动,强化业务能力。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学习调研,先后与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等信息服务主管部门座谈学习,切实提高新常态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三是抓制度建设,制度网络完善。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具有统计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在已有信息服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宣传工作的意见》、《四川统计公众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统计公众信息服务任务保障制度(试行)》等文件,并通过信息要点定期通报制度、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流程管控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补充。
(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水平
认真梳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立足统计部门实际,把握重点热点领域,强化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重点事项公开更加主动。强化重大决策信息主动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信息,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适时主动公开;深化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把关系到群众工作生活的工资收入、城镇居民收入、住房、医疗、就业、能源环境、项目投资等相关统计数据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注重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转变,对政府统计数据采集、数据加工等过程逐步公开,搜集整理群众关注焦点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注重扶贫信息、主要经济数据等当前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公开,进一步适应形势要求,增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同时,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和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在四川统计网公布相关信息;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统计网站公开我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价格、中标人和中标商品价格等信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在外网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我局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二是加强数据解读和舆情监测。做好重大统计舆情搜集、解读和公开工作,加大了对GDP、工资收入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并主动及时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严格执行统计舆情通报制度,制定了统计舆情解读管理办法,第一时间捕捉、搜集和分析研判重要统计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定期通报统计舆情情况;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按季度及时组织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等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国民经济相关统计数据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情况,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对数据进行解读;积极参加省政府“在线访谈”节目,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三)规范信息公开审查流程
按照保密要求,加强统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实行“起草人—处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综合处)复审—局领导审签”四级审核机制。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涉密信息实行严格管理。对于不涉密需公开信息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实行流转痕迹管理,确保查实有据;对公开信息实行发布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通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做到在积极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严守了国家秘密。同时,强化公开工作责任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各处(室、中心、所),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位,促进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载体
为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我局在充分了解公众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拓宽信息服务的渠道,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载体,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形式。
一是突出网站主体公开信息。以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加大以网站建设为主体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方面,突出网站栏目完善,进一步丰富四川统计公众服务网,新上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完善“普查专区”的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内容,增设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另一方面,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做好网站维护和内容更新,做到每日必更。加强政府统计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完善统计信息网络公开形式,根据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及时完善了网上办事、咨询留言、网上调查等专栏,随时查询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合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
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公开信息。全面提升四川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经济普查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运行能力;推进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四川省情》杂志、《统计年鉴》等纸媒介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展应用新媒体公开统计信息,利用新媒体优势巩固拓宽政府统计影响,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丰富和开放。
三是构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体系。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各类重要统计信息和新闻,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统计工作动态,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统计资讯,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多条公开信息被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等媒体报道,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形式,政府统计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积极做好统计信息主动公开。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98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9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举报投诉类信息3条,信用信息4条,政府采购类信息20条,扶贫工作信息81条,统计数据类信息7049条;全年通过公报公开信息2条,网站公开信息723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40余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18条;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政务网站在线访谈3次。此外还通过统计法制宣传日、现场公开等其它方式主动公开了多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统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机制。在申请受理渠道方面,我局在统计外网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对申请方式、申请样表、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详细公开,并开通了“咨询留言、领导信箱、投诉建议、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建立了来信来访办理规范化流程,实行登记办理清单制,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需要或可以让公众广泛知晓的统计信息,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同时,通过统计外网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从而减少对同一信息的重复申请。2016年收到网络、信函、当面等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按时办结26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和政府信息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一步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方面,特别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新媒体的应用、与公众的互动力度等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我们将通过优化公开流程、严格审批制度、丰富公开渠道等措施进行积极改进,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