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工作管理,围绕重点领域回应公众需求,着力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有效提升了统计信息服务能力、统计工作透明度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201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机构进一步强化。省统计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把统计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基础手段和主要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范秋美多次强调统计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亲自抓信息工作;分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省统计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工作的牵头单位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处室组成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落实责任,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统计部门特点,着眼于建立具有统计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四川统计公众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信息要点定期通报制度、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补充。强化公开工作责任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到各处室,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位,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全局全系统信息服务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局信息工作培训、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工作培训、保密工作培训等,将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公开流程要求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作为培训重点,加强省市互动,强化业务能力。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学习调研,先后与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等信息服务主管部门座谈学习,切实提高新常态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把握重点领域,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认真梳理信息公开要点,把握重点热点领域,强化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重点事项公开。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统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信息,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适时公开;深化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把关系到群众工作生活的工资收入、住房、就业、能源环境等相关统计数据作为公开重点;注重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和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在四川统计网公布相关信息;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统计网站公开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价格、中标人和中标商品价格等信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在外网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我局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三是加强数据解读和舆情监测。做好重大政务舆情公开工作,加大了对GDP、工资收入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统计数据的解读;建立了统计舆情通报制度,制定统计舆情解读管理办法,第一时间捕捉、搜集和分析研判重要统计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按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对数据进行解读。
(三)严格流程控制,做好公开保密审查
按照保密要求,加强统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实行“起草人—处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综合处)复审—局领导审签”四级审核机制。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对涉密信息实行严格的管理。对于不涉密需公开信息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实行流转痕迹管理,确保查实有据;对信息实行发布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通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做到在积极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严守了国家秘密。
(四)创新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为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我局在充分了解公众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拓宽信息服务的渠道,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载体,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形式。
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公开信息。加大以网站建设为核心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正式上线四川统计公众服务网,完成四川发布网入驻;积极应用新媒体公开统计信息,四川统计官方微博微信、经济普查官方微博微信等运行良好。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四川省情》杂志、《统计年鉴》等纸媒介相结合,形成我局信息公开载体群,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丰富和开放。同时,积极拓展新形势下统计服务公众的平台,加强政府统计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完善统计信息网络公开形式,根据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及时完善了网上办事、咨询留言、网上调查等专栏,并随时查询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二是积极构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体系。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各类重要统计信息和新闻,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统计工作动态,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统计资讯,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多条公开信息被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等媒体报道,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形式,政府统计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积极做好统计信息主动公开。
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81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9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4842条;全年通过公报公开信息1条,网站公开信息482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8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条;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政务网站在线访谈2次。此外还通过统计法制宣传日、现场公开等其它方式主动公开了多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统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机制。在申请受理渠道方面,我局在统计外网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对申请方式、申请样表、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详细公开,并开通了“咨询留言、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同时具备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功能。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需要或可以让公众广泛知晓的统计信息,在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同时,通过统计外网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从而减少对同一信息的重复申请。2014年收到网络、信函、当面等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按时办结28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和政府信息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方面,具体表现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的部分信息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我们将通过优化公开流程、严格审批制度、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措施进行积极改进,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