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2019年农村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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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和加大电商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紧紧抓住我县作为 “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机遇,根据省州等扶贫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将电商扶贫纳入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重点工程之一,突出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以农村产品和服务上行为工作重点,在农产品供应链、物流配送、人员培训和公共服务等各项政策措施中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商扶贫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多种机制,支持搭建全县农村电商扶贫平台,加快农村电商扶贫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电商扶贫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商扶贫普及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商扶贫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商扶贫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商扶贫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作用,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我县优质丰富的农林牧特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效发挥电商扶贫作用,将电子商务与种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加快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实现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站点)乡镇全覆盖,行政村和贫困村45%以上的覆盖,贫困村辐射率达100%;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搭建公共品牌管理和营销推广体系,强化商品提档升级和供应链服务,打造农旅结合、以文促旅的文旅农结合的农村电商模式,培育电商扶贫产品品牌,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电商扶贫增收效果明显;实施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工程电商培训6000人次以上,培养电商扶贫骨干50名以上,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3名电商能人,全县网商数量超过500家,电商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人数增长1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农村电商扶贫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站点)。建成一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利用各乡镇、村寨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物流配送站点、益农社站点、农资店、邮政所、银行、运营商服务网点等流通网络资源,在15个乡镇和87个村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乡镇全覆盖,行政村和贫困村45%以上的覆盖,贫困村辐射率达100%。 2.建立培训体系,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依托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培训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培训计划,对乡镇、村级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农村合作社、农业种养殖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以及社会青年等开展包括网店开设、网店运营、产品包装、创意设计、产品营销、代运营、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等内容的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培养电商扶贫骨干50名以上、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电商能人,完成培训人数达6000人次以上,培训人数中贫困人口占20%以上,增加电商就业人员300人以上。 3.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集配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共建共享,建设15个乡镇和87个行政村电子商务物流站点,实现电子商务物流站点乡镇全覆盖,行政村和贫困村45%以上的覆盖,贫困村辐射率达100%。以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集配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物流站点为构建网络,打通“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通道,基本实现物流到县、快递到乡(镇)、配送到45%以上的行政村和贫困村,未建站点的贫困村全辐射,探索解决物流快递配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 (二)推动农村电商扶贫应用发展 1.选好用好电商平台提升当地网店数量。引导当地企业入驻淘宝、京东、苏宁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组织当地特色产品进馆,建立县级产品网店或地方馆,实现网上销售,打通“农产品进城”通道。支持农村合作社、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农家乐、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并通过开设的网店推销当地农特产品和为农村当地居民提供生活性服务。 2.深化服务推进农网对接。要充分发挥各级服务中心、站(网)点的牵头作用,引导涉农电商企业和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人,按照当地农产品特点,组织和推动当地农特产品“触网”。借助各类涉农电商平台的销售和推广渠道,解决农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卖难”问题,有条件的乡镇要依托服务平台,帮助当地农产品实现定制化生产和按需生产,解决农产品上行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3.着力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民俗文化、生态环境等核心优势资源,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基本思路,利用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产业服务手段提高农特旅产品的商品转化率,促进线上线下交易的融合,构建农产品、乡村游相融合的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全县集中力量,结合实际打造至少一个农产品品牌,并带动周边及相关行业协同发展,有效用好电商渠道,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走出一条电商产业扶贫的新路。 (三)提高农村电商扶贫应用创新能力 积极组织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及示范培育点、举办农村电商创业大赛、评选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等活动,营造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创新环境。以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为创新主体,鼓励从业主体充分利用移动电子商务、微信、微博、微商城APP等方式,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推广预售、众筹、网络定刺等创新营销模式,逐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在线购买功能和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等内容。 (四)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建立激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商扶贫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完善企业信息网络,构建完善商品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实现农家店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办理增值业务,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电商扶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电商扶贫的各项举措,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商扶贫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商扶贫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县人民政府是推进责任主体,负责上向申报方案,监督落实方案。 发改和商务部门: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 扶贫部门:负责配合商务部门,推进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到位。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 邮政部门:负责商品储运、物流配送、金融服务、资金结算、产品推广(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参与人才培训、电商平台、电商营运中心建设等。 国土部门:负责落实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部门:负责编制、批复相关项目及规划。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全县专合组织参与。 各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协调、配合支持。 供销社、公司等部门:参与电商扶贫运营和管理;配送中心、实体店等实体网络建设;商品购销、加工、整理、冷链、仓储等业务经营。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按照《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的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将电商扶贫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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