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脱贫奔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丹巴县按照“率先脱贫、率先奔康”的要求,力求加快电子商务扶贫步伐,积极探索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促进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深度结合,引导带动贫困群众发展电商、应用电商,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换貌、贫困摘帽”目标。现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7]1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丹巴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丹巴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项目单位:
责任单位:丹巴县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丹巴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丹巴县财政局、丹巴县扶贫移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丹巴县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五)项目建设内容:打造1个丹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5个乡镇和82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成丹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打造1个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15个乡镇和82个村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站点(与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共同建设),建成丹巴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体系;加强农村产品电商品牌培育,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丹巴县电商产品品牌培育与推广体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组织各类培训6000人次以上。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3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00万元,实施企业自筹资金1400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丹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规划,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县域经济调整的重要引擎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并与丹巴县当前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规划推进,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县政府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按照市场运作规律,积极引入投资主体建设电商重点项目,做好引导扶持,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子商务协会、流通、电商服务、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主动参与、自主建设、自主运营。鼓励本地邮政、批发商、电商企业、传统城镇商贸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对参与企业进行确定,并制定优惠政策。培育和扶持发展网店、网商,孵化更多产品供应商和销售商。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乡村干部和返乡青年等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带动全民参与电商创业。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丹巴实际,突出丹巴特色,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旅游产品等行业开展示范并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电子商务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县域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改善民生,探索具有高原民族地区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三、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我县优质丰富的农林牧特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效发挥电商扶贫作用,将电子商务与种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产业、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加快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45%以上,贫困村辐射率达100%。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电商培训6000人次以上。
四、实施内容
(一)促进农村产品上行。(总投资25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34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140万元。)
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1)统一农产品质量标准。组织行业专家编制2个以上优质特色农产品质量规范,内容含生产(种养殖)过程控制、采后处理、质量分级、储存、包装运输等。并排版印制成册(每个产品印刷不少于2000册),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免费派发,重点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派发和指导。
(2)开展“三品一标”申报和认证。遴选5个以上优势特色产品,开展产品或产地的“三品一标”申报和认证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三品一标”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确保认证产品及品牌的内在质量。
(3)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预留接口,可以实现18县的共用并实现数据共享。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信息进行采集和溯源,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实现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程可追溯。系统建设完成后,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并组织不少于3家企业开展溯源系统应用。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0万元。
2. 品牌管理和营销推广体系建设。
(1)规范公共品牌管理。建设甘孜州公共品牌“圣洁甘孜”的县级品牌管理体系和管理系统,预留接口,可以实现18县的共用并实现数据共享;针对应用商标的市场主体和公益主体做好商标授权使用管理认证,仅对质量安全达标的产品进行授权;同时,做好授权后的定期检查,及时清退授权后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或产品。保证公共品牌优质、安全的形象,让公共品牌成为甘孜州优质放心产品的一张名片。
(2)扩大公共品牌的应用。推动、扩大全县市场主体和公益主体使用甘孜州公共品牌“圣洁甘孜”的范围和应用数量,建成州级品牌(含县域形象)、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三级品牌联动体系。
(3)开展公共品牌和电商品牌宣传。扩大公共品牌和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建设公共品牌宣传推广体系,针对5个以上许可使用公共品牌的产业或企业品牌进行宣传推广;组织1次以上电商扶贫产销对接会,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和电商精准扶贫。
(4)建设公共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公共品牌营销体系,孵化3个以上的产品和企业品牌,开展后备箱扶贫计划
。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2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35万元。
3. 商品开发和供应链体系建设
(1)建设网货资源库。对县域进行实地调研,策划、编印10个以上农村产品目录库、网货手册及网店经营公共数据包。网货手册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村电商服务站进行派发,数据包为创业网商、微商免费提供。
(2)农产品互联网化开发。遴选3个以上优质的农产品进行互联网化品牌和商品开发、培育;设计并制作3个以上农产品电商渠道公共包装(包含“圣洁甘孜”公共品牌和县域差异化形象)。
(3)民俗商品互联网化开发。遴选3个以上优质的民俗产品进行互联网化品牌和商品开发、培育;建设民俗产品居家灵活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民俗商品市场化发展和电商应用。
(4)打造商品供应链体系。整合项目资源,结合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仓储物流配送系、品牌建设等,打造电商商品从买手、基地、商品、仓储、分选到营销、售后的完整供应链体系,为网商提供供应链服务。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00万元。
4.藏乡乡村旅游电商工程建设
结合县域实际情况,遴选并建设县级藏乡乡村旅游电商应用示范点1个或以上。依托智慧景区景点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农旅结合、文旅相融,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造闲置民居改造升级实现经营、加强藏乡田园景区景点物联网建设等方式实现电商乡村旅游扶贫。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00万元。
5.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根据《甘孜州“十三五”现代服务业暨物流规划》,通过建设州、县、乡、村四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提升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上行。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集配中心。利用现有闲置场地,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集配中心,面积不少于300平米。集配中心内设农产品快速检测站、快递物流包裹集散区、农产品常温仓储区、农产品冷链仓储区、农产品初加工及分选区、农产品打包区、入驻企业办公区以及停车区等。
(2)购置物流车辆。根据各县级仓储物流集配中心需求,购置5辆以上各类型物流车辆(含冷链物流车),用于开展州县乡村四级物流快递配送服务。
(3)开发系统管理软件。建设1套县级仓储物流快递管理软件系统、1套州县乡村四级物流共同配送系统、1套县级众包物流软件,预留接口,可以实现18县的共用并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快递物流信息采集、查询、跟踪等功能,提升仓储物流中心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快递物流包裹信息的可追溯,提升包裹在仓和配送的安全性。
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咨询、新闻发布、在线培训等功能;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管理系统,实现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的招商入驻、管理运营、交易统计、数据报送等的在线服务功能;预留接口,可以实现18县的共用并实现数据共享。
(4)对通村物流体系进行补贴。采用以奖代补形式,对在县域内建设通村物流体系进行补贴,奖补期三年。鼓励其持续开展到村物流快递业务,实现70%以上的服务站点72小时物流快递通村。对同一物流线路补贴的企业不超过1家。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1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75万元。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投资8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7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5万元)。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利用现有闲置场地,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300平米,作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服务和展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开展宣传、外联、服务、培训、信息、研究和运营工作,作为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推动引擎和服务机构,主要功能包括电商展示、农特产品展示、乡村旅游展示、企业及个人入驻办公、电商公共服务、电商信息服务、创新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等。建设完成后,组建专业团队进行招商、运营和维护。
建设1个县级信息化服务系统,购置相关设备设施,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可视化呈现,指导政府和企业的决策;统一应用全州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形象;开展电商发展宣传。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8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0,企业自筹资金130万元。
2.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建设。
依托整合各乡镇、村寨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物流配送站点、益农社站点、农资店、邮政所、银行、运营商服务网点等进行升级改造,整合专业服务资源,改造建设全县15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82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电商服务网络和电商应用在乡镇级100%覆盖、行政村和社区40%以上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100%辐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统一形象设计和功能说明,配备电脑、显示屏、电视、货架及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工业品、消费品、农资农具的网络代购服务,代缴费、预定车(机)票、旅游查询、医院挂号、送货上门、站点自提、货到付款、网络支付、小额贷款等便民服务。
同时,整合乡镇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同时作为乡镇和村级的物流快递收发点,打通村社至乡镇之间的电商物流双向通道,实现仓储、转运、自提、送取货等服务,解决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9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5万元。
(三)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总投资2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
整合人社、高校、电商协会、培训机构、服务企业等资源,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牧民、贫困户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培训过程中需编印和派发三套培训教材、开发1个系列电商培训视频等。培训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规定。面向党政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返乡青年、农牧民、贫困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扶贫企业等对象分期分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电子商务培训合计6000人次以上。
建设期限:2018年4月—2019年6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5万元。
五、投资规模和方式
建设丹巴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投资总额3600万元,所需投入由中央财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共筹,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实施企业自筹资金1400万元。
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资源浪费。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有关支持项目应开放共享。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不低于50%,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高于15%。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使用财政资金达到和超过总投资50%的建设或采购设施设备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出台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推进步骤
根据丹巴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三步走”方案,到2019年,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取得突破性发展和显著成效。
(一)启动阶段(2017年5月——2018年3月)
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
为按时优质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监督审核相结合,围绕农村产品上行体系、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重点事项,加强项目统筹实施和监督审核,针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阶段性成果,通过分层级方式加强检查,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
(二)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加强评估验收。为确保项目达到绩效目标,拟以县各主管部门为主分阶段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县财政将按照农村电子商务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划拨扶持资金;对于暂未达标的建设项目,将照设定目标,查缺补漏,解决存在问题,在整改完成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二次评估验收,直至全面完成设定目标。
进行总结推广。全面总结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的实施经验,结合丹巴县实际,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的有序渗透,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在全州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七、实施主体
丹巴县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相互配合实施和全过程监督,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协助实施;项目组织实施和推进由县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并在上级财政、商务、扶贫移民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项目组织实施主体,并在县政府官网、省商务厅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示。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丹巴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是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着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企业整合并完善网络体系。各乡镇要主动跟进,协调解决站点场地、产销衔接等问题,负责收集农产品和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确保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搭建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落实国家信息惠民和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创新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方式,中央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支持实施主体企业及重点项目,加大政策协同力度,出台当地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大力推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发挥好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带动贫困人口享受电商发展带来的收益。
(四)建立考评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并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县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督促检查。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对项目绩效评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在扶贫移民局的配合下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六)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丹巴政府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企业、个人、产品等突出典型,认真及时总结,并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发展。
(七)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在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在丹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由县发展改革和商务投资促进局总结项目亮点,并根据统计局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移民局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