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精神,在省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宜宾市、达州市牵头起草了《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鉴于宜宾、达州于前期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低于30日,且国务院对实施方案出台有时间要求,故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电子邮件或书信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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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宜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国(达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