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厅党组和厅直机关党委的决议,负责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负责指导厅机关党支部和厅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3、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4、领导厅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5、协助厅党组抓好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民主生活会和厅党组中心组学习。
6、负责做好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维稳工作。
7、负责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厅属事业单位和代管单位党的工作。
8、负责承担厅机关纪委工作职责。
9、承办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黄小玲
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李杨芳
联系电话:028-83222646
机关工会:汪广兴028-8322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