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98号公告称,应韩国企业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出口商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Kanghui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和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Wanhua Co., Ltd.)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PET薄膜(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 PET)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除另行延期外(最长四个月),期中复审调查将于四个月内完成。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62.0000和3920.69.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2007年9月5日,韩国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PET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10月27日,韩国正式对中国和印度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韩国先后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2023年5月8日,韩国企划财政部第四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参见企划财政部第992号令)。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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