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性措施主要体现在出口方向,包括出口补贴和商品倾销。有时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这些措施往往交叉配合使用。进出口政策的正确使用,可以有效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在一国的贸易政策中具有重要地位。
出口补贴。主要有现金补贴、财政性等优惠、优惠金融安排等方式。现金补贴能使出口商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商品,再以低价出售到国外,因造成价格成本的扭曲,属WTO禁止的补贴。
财政性等优惠包括加速折旧、出口减税等。优惠金融安排主要是提供优惠利率低息贷款,以鼓励增加本国出口,包括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这种制度安排多在政府支持下开展,是有利于出口的间接补贴。
外贸特区。指国家设立或支持一个区域,用减免关税、放宽外汇管制、提供公共服务等优惠办法,发展涉外产业,达到扩大出口、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目的。此类特区种类繁多,常见的有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包括商务部门大力支持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市场采购贸易等均可广义上列入。
出口限制。按现代开放经济理论,出口限制政策无助于一国发展经济,但有时为了特定政治经济利益,仍可对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和控制。如美国为达到政治目的,是实行单边出口限制最多的国家。这类商品主要有战略物资及相关先进技术设备、国内供应不足的商品等。
进口鼓励。鼓励进口的商品一般是国内紧缺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如先进设备、粮食、重要原材料等。主要有进口补贴和消费补贴政策。进口补贴是政府为了某种目的,对进口商品实施财政补贴,目的是推动进出平衡发展,便利外贸要素本地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