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川商贸创〔2024〕12号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创新处
  • 公文种类: 通知
  • 索引号: 008282647/2024-12051
  • 成文日期: 2024-05-16
  • 发布日期: 2024-05-20
  • 有效性: 有效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源头工厂”信息收集的通知

川商贸创〔202412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外贸新业态产业快速发展,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促进“源头工厂”与国际贸易主体间的供需信息对称,助力“川产川造”拓展销售渠道,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我厅拟开展“源头工厂”名录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四川跨境电商产业带“源头工厂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收集对象:四川省内生产实物产品的制造企业。

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家具家居、鞋类、工艺品等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2B2C均可)。

业务范围:未开展或已开展过外贸业务的企业均可。

二、收集内容

工厂基本信息、产品种类与特性、生产能力、品牌情况、专利技术、定制化生产等。(详见附件)

三、收集时间

2024520-630

四、支持措施

对入库企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整合多方资源,强化宣传推广,择优推荐参加线上线下采购对接,助力企业拓宽获客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五、有关要求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县(区)的动员部署,强化与经信部门协同,发挥协会作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信息真实可靠。请各单位于528日前反馈联络人及联系方式,630日前将《四川省跨境电商产业带源头工厂信息征集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反馈厅外贸创新处,电子版(勿改格式)发送至邮箱:3173340290@qq.com

联系电话:028-83222802

附件:四川省跨境电商产业带“源头工厂”信息征集表

                              

四川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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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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