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的规定进行编制,分为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sthjt.s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邮编:610015;电话:028-86122607)。
一、概述
2011年,环境保护厅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过错责任追究、监督评议制度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1〕26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结合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突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出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灾后生态恢复重建、重大项目环保审批、环保民生工程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在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上取得新成效,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了办事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机关形象,环保队伍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化思想认识。采取会议培训学习、办板报专栏、网上电子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和措施,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努力帮助广大环保干部职工深化思想认识,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机关各部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印发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四川省环境政务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成立四川省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厅长姜晓亭任组长的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并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到处(室),责任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抓,办公室综合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和环保系统目标绩效考核挂钩。由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在厅机关形成了人人为政务公开工作出谋划策、齐心协力规范政务行为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工作制度。为推进和规范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要求全省环保部门应及时、准确、主动地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一是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为建立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的长效机制,确保网上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规范、全面,制定了《政务环境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信息的报送、采集、审核、发布等主要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奖惩事项。二是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流程,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党和国家及单位秘密的绝对安全。为解决信息报送、更新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委托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对机关处室和有关单位在分管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数量进行积分统计,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经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四川环保网上公布,作为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绩效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规范统一,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梳理、分类,修订了《四川省环境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查询方法等;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督办法、收费标准等,以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政府环境信息。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栏目设置的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和投入资金,对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设计和改版,在首页显著位置集中设置了环境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和行政审批等栏目,使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完善合理,更加一目了然,更加方便公众查阅;环境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网上办事服务更加完善,网上政民互动更加增强。为确保信息公开更新的速度和质量,利用GoogleAnalytics工具,分别从访问量、跳出率以及最受欢迎栏目等方面对网站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为网站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提供科学依据。为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制定了权限分级管理制度,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市州环保局都有自己的栏目及权限,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和公平合理的管理环境。
(一)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内容。2011年我厅及时、准确、主动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了下列政府环境信息:省环保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单位领导个人情况简介,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由本厅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规划、部门财政预算、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情况;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历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置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情况、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情况,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的创建情况,小流域和湖库污染整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排污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情况;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生态县、生态示范区、生态小区、绿色学校等创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主要形式。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2011年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布政府环境信息429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访问量达454948人次,基本上保证了公众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www.schj.gov.cn)查阅有关政府环境信息。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认真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环境保护厅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和办事指南,公众可在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表》,对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内容、流程及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公开。201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起,全部做到了按时回复。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重大环境信息。2011年,环境保护厅举行1次领导在线访谈,先后2次召开“六五”世界环境日、《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突出重点宣传、典型宣传,坚持每月推出2次以上环境新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渠道公开环保信息。对全省环境质量每日在四川电视台播报、每周在四川环保网上滚动播出、每月印发一期四川省环境质量月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季报,每年进行一次公报,每年召开一次年度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五是加强电子显示屏管理,及时滚动播放环境信息。及时在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大楼门前的电子显示屏上公布重要环境信息。
(三)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无财政拨款支出,2011年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行政实际收支0元;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收支;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环境保护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环境保护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
2011年,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步比较明显,但离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特别是在计划总结、财政资金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还不够大,还需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政府采购等栏目的更新速度。二是政民互动栏目反馈质量不高。由于某些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政民互动方面,虽然设立了领导信箱,网上投诉、公众留言等栏目,但反馈质量不高,回复基本为“已转XX市环保局处理”或者“请咨询XXX电话”,没有完全起到听取公众意见,拉近政民距离的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环境保护厅专门召开会议,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建立内网和外网。为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公众,环境保护厅已投入数十万元,改变政府网站内外网不分的局面,建立内网和外网,整合办公系统。外网主要面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在线查询、在线办事、在线信箱及投诉建议、环境质量公告等服务,内网主要面向全省环境保护部门,整合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提高信息发布效率,提供内部文件查询、交换,内部通知公告,国家政策等服务。该项工作已启动,进展顺利。二是增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丰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全省环境保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保密审查、检查考核和奖惩等;着眼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队伍建设、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调研,提出对策措施;加强对市(州)、县(市、区)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导,组织开展市(州)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召开全省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新年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三是努力提高政民互动栏目回复质量。将提高政民互动栏目回复质量作为2012年度门户网站建设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业务处室的责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在信息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政民互动栏目的收集、回复,认真回复每一位网民的问题和建议,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保障政民互动栏目有序运行,努力实现环保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网上公开、网上办理和网上监督。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