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用PPP模式推进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第0671号提案)收悉。水利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采用PPP模式推进”的办理意见
我省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工作。2022年,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22〕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3〕9号),规范推广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具备供水、发电、旅游等综合功能的水利项目,支持社会资本以长期股权投资方式参与水利投资。
目前,我省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为第一批国家层面重大水利工程PPP试点项目,正在加速推进建设。工程总投资29.2亿元,工期54个月,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3.8亿元,预计2025年12月完工。
二、关于“建议我省建立重大水利工程PPP项目推介清单”的办理意见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39号),水利厅于2022年下发通知,组织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梳理本地区“十四五”期间拟实施的PPP项目清单。目前,已形成初步清单,我们将根据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发布清单,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争取支持,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三、关于“建议我省出台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操作细则”的办理意见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发改农经〔2017〕2119号)。2022年,水利部出台了《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39号)。以上两项文件已明确了合作领域、合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具体意见,我省重大水利工程采用PPP模式均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下一步,将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制定完善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操作细则。
感谢您对四川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胡明英;联系电话:028-86931694
四川省水利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