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在总结去年专项行动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行“六个一批”执法举措,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新成效。
一是新增专项执法主体。2023年,我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在去年基础上,今年新增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等多个部门作为联合执法主体,共同开展综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合力。
二是拓展专项执法范围。今年,我厅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通航水域涉砂作业联合检查,加大管辖范围内涉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进一步拓展了专项执法范围,全方位、多领域保障河湖安全。
三是提高专项执法要求。今年,进一步要求各执法主体加强动员力度、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加强联合联动力度,严要求、强力度,高质量、高效率推动2024年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截至2024年8月,全省约谈企业、单位444家,挂牌督办案件42件,作出处罚案件683件,曝光案件90件,移交司法案件14件,信用监管单位4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