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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组织对我省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开展中期现场评估

来源:时间:2023-09-20 16:10:02打印】【关闭

       9月4日-7日,按照水利部等有关部委统一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一级巡视员邢海峰、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李亮新一行赴我省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现场评估。

       评估组一行先后到自贡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双流区公兴(中电子)再生水厂、乐至县再生水厂、安居区城市生活污水厂再生水利用配置项目、内江市谢家河再生水厂等地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中期评估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与5个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和发改、住建、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听取了5个试点城市工作汇报,重点对各试点再生水利用配置组织实施、主要目标完成、投资与设施建设、重点任务推进、问题困难以及经验与做法等5个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后续试点方案调整审批、再生水协调机制作用发挥、试点工作特色提炼、政府企业两手发力推动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取得的进展和初步成效,强调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试点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继续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工程进度。试点城市要明确目标任务,压茬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再生水配置管网基础建设,强化建设资金保障,及时修正实际推进工程与实施方案的偏差,确保实现试点预期目标。二是扩展再生水配置领域。试点城市要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深入推进再生水在生态补水、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农林用水等领域的利用,拓展再生水用水端领域,强化精细化再生水利用量统计和再生水安全利用。三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要构建再生水利用配置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管理措施和激励政策,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发力,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财税价格机制,形成再生水利用配置长效机制。四是善于总结提炼。试点城市要结合区域布局、配置优势,深入挖掘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切实发挥试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
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卜冀滨、试点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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