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首页 > 水利资讯 > 专题报道 > 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 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 > 部省决策

四川省水利系统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5:43

20233月22日是第三十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中国水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通知》(办政法202355号)文件要求,结合全省水利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践行四川水利3226总体工作思路,以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扎实推动水利领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构建水资源刚性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开发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永续发展,为四川现代化建设贡献水利力量

二、宣传主题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3年“世界水日”的主题为“加速变革”。我国纪念2023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全省水利系统要突出宣传“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牛鼻子’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等内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

三、活动安排

(一)实施阶段(3月22日-3月28日)

1.发表署名文章。在中国水利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党组书记、厅长郭亨孝的署名文章,突出“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牛鼻子’推动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宣传四川大兴水利、大办水利、办大水利的情况。

2.现场宣传。3月22日,由水利厅主办“最美河湖”摄影展,成都市水务局、金牛区农业和水务局承办,设置宣传点进行现场集中宣传提供宣传材料供群众参阅,向群众讲解涉水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并邀请部分媒体参与现场报道采访。

3.线上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在以下3个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1)厅门户网站。开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专题,对河湖、水资源、水文、市州等4个方面工作进行图文、视频汇总报道。

(2)“四川水利“微信公众号。利用“四川水利”微信公众号“学习进行时”栏目,采用问答式方式,宣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主流新闻媒体。水日水周期间,组织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水利工作成效进行图文、视频新闻报道。

4.“法治四川行”专题宣传。充分利用“法治四川行”宣传平台,播放河湖长制宣传公益广告,开展集中宣传,增强宣传的深度、广度,扩大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5.加入学法考法平台。制作《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涉水法治试题140道,加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题库。

6.“天气气候水 代代向未来”知识竞赛。提供《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竞赛试题,与省气象局共同制作知识竞赛小程序。于2023年3月10日至3月30日期间开展“天气气候水 代代向未来”线上知识竞赛。单次成绩达到合格者,系统将自动颁发电子证书。

7.机关和社区宣传。在厅机关张贴主题宣传画,在厅机关大屏幕滚动发布宣传口号、播放宣传片等。组织志愿者在家属区、社区进行宣传。

8.直属单位宣传。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围绕部、省宣传主题,自行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8.市(州)水利(水务)局宣传。市(州)水利(水务)局按照要求,围绕部、省宣传主题,自行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总结阶段(3月29日-4月7日)

1.各主办单位要注重活动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活动总结工作,于4月3日前报法规处。

2.对全省水利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4月7日前报水利部。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宣传活动,把开展社会性的宣传活动作为推动四川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抓手,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安排专项宣传经费,尽早启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质量和成效。

(二)突出主题,精心策划。

各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精心选择和设计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现场活动,采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要突出宣传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成果,并将《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作为宣传的主要法律法规。

(三)扎实开展,务求实效。

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计划、有声势、有质量地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厅法规处报送宣传活动落实情况(新闻稿、宣传图片)等,法规处筛选后,及时报送至水利部进行宣传推广,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

  • 主办:四川省水利厅承办: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华路20号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汛期)028-86934999 (非汛期) 028-86935267
  • 备案/许可证号:蜀ICP备2020037701号-1
  •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057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