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发挥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统筹谋划,落实落细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的重要文件、重大请示报告、重点工作事项。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对行政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等重大工作、重要问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实地调研,提出工作要求和落实举措。接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抓好会议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带头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回应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关切。二是精心谋划安排。筹备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牵头起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谋划布局全年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协调推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省3个地区、1个项目获得命名。启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四川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和时间步骤。三是严格督促落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牵头制定考核指标及细则,量化考评标准。组织开展市县法治建设自查,督促各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对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进行评查、通报,提升年度报告规范化水平。
二、围绕科学立法,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扎实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召开立法计划立项论证会,编制《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立法,2022年完成立法审查并提请审议法规草案16件,推动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7件,进一步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其中,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审议通过《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内容和程序。二是充分发挥立法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立法协商协同,围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条例与政协协商立法,针对大数据条例立法开展川渝行政立法交流,聚焦高速公路、水文、盐业管理等立法项目征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增强立法工作的协同性、法条实施的可操作性。三是着力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坚持开门立法,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围绕立法项目起草和修改,深入市(州)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省政府、司法厅网站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提高立法精细化和精准化程度,确保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严把审查关口,坚持为依法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一是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坚决扛起合法性审查职责,2022年办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审查261件,提出审查意见334条,不断强化审查程序的刚性约束。同时,不折不扣执行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必须进行审查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增强决策的可行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结合调研、培训等活动,赴省级部门和市(州)对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宣传贯彻20余次,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向省人大报送备案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审查市(州)政府、省级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20件(含规章)。三是加大对审查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全省审查工作培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指导各地加快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提升保障党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汇编经济、社会、民生、资源、应急等7个领域典型审查案例,全面统计分析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对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规律性认识。
四、聚焦标准规范,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四川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推动建设四级全覆盖协调监督体系。开发应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开展行政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专项清理活动,规范非现场行政执法行为。出台《四川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指引》,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处置流程。以深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契机,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9.66万余件。二是促进规范执法。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编制发布我省行政执法用语和案件编号、行政裁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4个地方标准。全面完成11.33万个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指导有关部门为4.55万余名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三是推进创新执法。印发《政府督查与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检查贯通协调机制》,建立执法监督与政府督查的沟通协商、协调联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监管执法,构建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促进执法精准高效公正。
五、树牢底线意识,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分层分类分众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认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3.72万名,命名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0个,编纂《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第二批)》,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96个,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部署开展“调解促稳定、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53万件。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动市(州)逐步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常态化沟通。三是全力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抓实重点项目法律服务“1+1”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集中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外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化“万所连万会”“千所百处帮万企”工作机制,组织法治体检1307场次,积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上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与当前工作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统筹协调推进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上还有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司法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力抓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安排部署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任务,按步骤完成首批全省示范创建的评估、核查、公示、命名等工作。二是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行政立法,认真完成2023年立法计划,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三是推行合法性审查流程规范化、审查文书标准化,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四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六个省级行政执法标准,加快构建起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五是打造“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升级版”,统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六是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照督察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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