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我省标准为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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