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1 09:00 信息来源:厅计划投资财务处 点击数: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厅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省“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深化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省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省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省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省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省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省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省级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省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农村厅2020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硬任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部署,抓紧恢复生猪产能,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以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达到15900元左右。

一是大力恢复发展生猪生产。全面落实国家恢复生猪生产系列政策和猪九条、新八条措施,严格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猪专项考核,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已开工规模养殖场释放产能,支持中小养殖户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场,坚持抓大不放小、以大代小,科学发展农户养猪,确保2020年出栏生猪6000万头,基本实现自给。

二是努力稳定粮食生产。全力抓好草地贪夜蛾为重点的病虫害防控,加强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确保将损失降到最低。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和种植结构调整,保障粮食产地环境安全。以90个粮食主产县和48个产油大县为重点,加快建立一批粮食发展功能区,确保粮食播面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700亿斤左右,油菜籽产量达到300万吨。

三是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引领,推动“10+3”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继续推进“10+3”产业体系率先在园区落地,继而在全省铺开。通过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持续用力发展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和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因地制宜分层级、分类别新建现代农业园区300个以上,新认定国家级园区2个以上,评定省级星级园区30个以上。在30个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试点,全省综合机械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四是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突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一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二类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加大农村路、水、电、气、通讯“五网”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深化以“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研究制定我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启动新一轮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分别新增省级示范社600家、示范场300家。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闲置宅基地(住房)盘活利用。加快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分类研究制定宅基地流转合同范本,力争土地规模经营率提高1.5个百分点。

六是完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紧密利益联结,在完善“大园区+小业主+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民”模式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模式,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让农民稳定长期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七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价办法,加强督促考核。争取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建设标准,中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不低于3000元/亩,新建宜机作业、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80万亩。

八是推动《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落地落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指导市县制定学习贯彻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县委书记抓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九是加快建立现代乡村治理制度。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建立乡村清洁经费多元投入机制、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管养用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重点抓好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登记赋码、产权市场、监督机制等六个环节工作。继续抓好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工作,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农村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的挖掘、传承和保护。

十是持续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实施产业扶贫行动,进一步优化调整技术帮扶力量,继续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构建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销售体系,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资金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在有扶贫任务的县新建150个现代农业园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其他事业单位40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幼儿园、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四川省农技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援外办公室、四川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四川省农药检定所、四川省农业宣传中心、四川省种子站、四川省果树良种繁殖站、四川省原良种试验站、四川省南亚热带作物发展中心、四川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蚕丝学校、四川省南充蚕种场、四川省西充蚕种场、四川省阆中蚕种场、四川省三台蚕种场、四川省苏稽蚕种场、四川省农学会、四川省农民体育协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计划投资财务处、四川省农机监理总站、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干部学校、四川省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草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四川省蜂业管理站、四川省阳平种牛场、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产局、四川省水产学校、四川省农村固定观测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农业农村厅2020年收支总预算69990.3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78.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不含机改划出单位省草原监理站和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及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厅2020年收入预算69990.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593.02万元,占16.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68.18万元,占78.82%;事业收入264.52万元,占0.38%;其他收入89.00万元,占0.1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75.65万元,占4.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厅2020年支出预算6999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48.91万元,占61.79%;项目支出26741.46万元,占38.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140.6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40.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及我厅纳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试点,将下属事业单位收入集中统一缴入省级金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68.1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72.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88万元、教育支出6789.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12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3.90万元、农林水支出4119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7.44万元和债务利息支出97.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168.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4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不含机改划出单位省草原监理站和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977.35万元,占9.02%;科学技术支出5514.48万元,占1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15万元,占8.38%;卫生健康支出2173.90万元,占3.94%;农林水支出34413.36万元,占62.38%;住房保障支出3367.44万元,占6.10%;债务利息支出97.50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3523.8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省蚕丝学校、省水产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中专教育项目支出,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中专办学经费、教学管理专项经费等。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及提高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3.4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培训支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10+3”产业体系、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特色优势农牧业发展以及农业产业扶贫等培训。以推进农业农村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院农业农村部重点试验室的日常维护,保障重点试验室正常运转。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180.50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牧科学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0年预算数为1414.48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农机研究院科研项目所需的印刷、咨询、专用材料、设备购置维护等支出。包括畜牧业经济与生产系统研究、四川生猪现代种业建设、2020畜禽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分子育种平台建设、畜牧业综合服务保障等研究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5.5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64.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机研究设计院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所需的实验室修护、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包括科研试制基地设施升级、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425.2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费、生活补贴等正常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28.29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其他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保障离休老同志离休费、生活补贴等正常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59.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1.04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保障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正常缴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其他事业单位困难补助、遗属补助、企业离休人员补助开支,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4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4.1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96.03万元,机关及厅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384.7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41.8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所需设备购置、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农机安全监理、水产技术研究及推广、渔业统计等。保障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345.1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厅机关幼儿园人员及日常公务支出、机关公办用房维修、农业综合服务保障等支出,保障厅机关后勤中心、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855.1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保障非参公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199.0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所需的劳务、印刷、咨询、材料购置、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现代畜牧业发展、桑蚕良种繁育、粮油高产高效创建关键技术示范、“10+3”产业推进、南繁科研育种等工作顺利开展。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为764.21万元,主要用于厅植物检疫站、植物保护站、省动物卫生监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开展病虫害控制工作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3497.2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的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设备维修维护、劳务等支出。保障农业检测机构搬迁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耕地质量与产地环境监测和肥料监督检验、农药质量农残监测监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动物公共安全监测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为194.30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单位开展农业执法监管所需的印刷、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机牌证制作、农机鉴定及质量监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17.01万元,主要用于厅信息中心、省农技推广总站等单位开展农业统计建设与信息服务工作所需的维修(护)、租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保障农业政务信息化提升、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两区”数据规范化处理及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52.0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援外办公室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所需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保障第七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交流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40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印刷、设备购置、省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调研资料印刷、专家指导、宣传动员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印刷、全省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大数据库建设、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与管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试点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0年预算数为46.86万元,主要用于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用于农村能源所需的印刷、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质量,有效推进农村能源绿色发展。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0年预算数为77.00万元,主要用于省畜牧总站开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所需的印刷、专用材料购置、劳务、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奶牛DHI测定中心运行经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基因库建设等工作顺利实施。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79.4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为推进全省农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印刷、租赁、咨询、委托业务等支出,保障川字号农产品市场促销与开拓活动、乡村振兴、农产品境外市场开拓、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顺利开展。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605.5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761.8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用于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正常发放。

32.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7.50万元,主要用于省水产学校政府债务系统锁定的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保障债务利息及时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8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54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3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3.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3.0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计划用于派遣因公临时出国团组8个,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1个,因公临时赴台湾团组1个。计划因公出访主要任务包括,一是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参加德国北威州中国节活动、美国农业展览会、摩洛哥国际食品配料及加工包装展、韩国首尔国际食品展,并举办农业推介会,开展农业经贸活动,扩大我省农业对外贸易;二是进一步深化与非洲、欧洲和美洲国家的农业交流合作,洽谈农业技术引进,学习现代农业发展经验;三是进一步推进中乌农业合作产业园和缅甸、柬埔寨、老挝境外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四川农业走出去步伐。四是赴香港、澳门开展“天府农业港澳行”活动,带领农业企业参加香港国际茶展暨美食博览;赴台湾开展现代农业培训交流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7.9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农业对外合作外事接待、农业招商引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10+3”产业体系、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改革、现代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可持续农业发展宣传等方面接待支出;兄弟省(市)农业农村厅来川业务交流接待支出,农业农村部来川调研、检查验收、督促指导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因非洲猪瘟等疫情应急防控采购1辆应急公务用车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6辆,其中:轿车6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5辆,越野车26辆,大型客、货车3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07万元,用于10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机动应急突发事件;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公务;指导全省开展农业农村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10+3”产业体系推进等工作前往基层开展重要调研活动、督查任务,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及督查、畜产品安全拉网抽样督察、野外抽样取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厅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农业农村厅下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检疫站、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四川省农机监理站、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四川省水产局等8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69.71万元,与2019年预算同口径比较增加67.01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编制划转相应增加的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101.02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基建项目、农业农村厅检测机构搬迁、应急物资储备、H7N9的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内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的展览服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两区”数据规范化处理及管理平台建设的软件开发服务、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及租赁,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农业农村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0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1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农业农村厅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等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军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反映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他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反映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反映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0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农业农村厅2020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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