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8-62012001。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cmw.gov.cn
一、概述
2012年,四川省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业务处室归口处理,监察室监督检查,共同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站建设与管理、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等日常事务,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和协调有关工作事项。
2、完善制度建设。2012年,我委先后修定完善《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四川省民委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制订完善《四川省民委信息上网发布审查制度》、《四川民族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民委保密工作规则》,加强对涉及民族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3、办好门户网站。我委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推动门户网站内容改版和安全防护措施升级,推动网站管理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深度整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和技术保障措施。同时,加强互动栏目的办理,搭建了与公众直接交流、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提升了网站服务水平。
4、强化监督管理。2012年, 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综合发挥层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93条,计划总结信息18条,法规公文信息7条,人事类信息24条,概况信息39条,财政信息6条,其他信息35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委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接收公民咨询159条,其中电话咨询85条,“民族网”网上咨询和领导信箱共74条,全部及时给予了回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尚待加大;部门及干部政府信息主要公开意识尚待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结合民族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继续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做到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四川省民委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