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大福建营巷17号,邮编:610015,电话:028―86624981,电子邮箱:xiyulong321@sina.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四川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网络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注重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任务,作为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2012年工作要点,认真制定门户网站、《四川宗教》杂志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计划落到实处。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培训中心共同参与的信息发布协作机制,提升了网站、杂志等重要载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二)加大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四川宗教》杂志、省内主流新闻媒体报道以及在省政务中心、局机关等地设置查阅点等多种渠道,发布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推进情况、人事任免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规范后的行政权力事项,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情况。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进一步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团体网站等渠道,增强了团体工作的透明度。2012年,全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条,公开信息的数量比2011年增长23%。
(三)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功能,提高在线办事能力,拓展在线办事范围,全年处理公众留言近30条。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功能作用,合理调整栏目设置,新增工作(活动)专题6个,加大了信息发布量,提升了门户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了宗教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四川宗教》杂志编辑部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力量,顺利完成全年两期合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完善公开制度。修订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培训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充分发挥了培训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条。其中,概况类7条,计划总结类5条,法规公文类5条,工作动态类101条,人事类4条,财政类4条,其他类24条。
(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和公开宗教工作信息。2012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2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宗教工作信息10条。
(二)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012年,通过门户网站“四川宗教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新闻中心”等多个栏目,公开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131条。
(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012年,通过四川日报(四川日报网)、四川电视台、康巴卫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省宗教工作35篇次。
(四)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定期更新省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查询点和局机关办公楼电子触摸查询屏信息,办好政务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期限等公共信息,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有待进一步适应、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重要工作、人事任免等事项全面、定期公开,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