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民族宗教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力以赴投身抗疫斗争,务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有力维护了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民族宗教力量。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全省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月15日,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文芝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就“积极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职能作用 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2020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有目共睹,请刘主任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谢谢!
刘文芝:
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件大事:
一是慎终如始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紧抓不放。疫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在全国率先向宗教界发出通知,立即采取“双暂停、一延迟”措施,出台12条具体防控举措,明确“四不原则”,坚守“两个暂停”“四个一律”底线,动态调度并每日跟踪,同时积极协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工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实现零开放、零聚集、零感染。积极协调向民族地区免费赠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护》(藏汉、彝汉双语)书籍,并捐赠一批一次性医用口罩,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护》(藏汉、彝汉双语)电子版、《华西医院权威专家讲授防控知识音频》(藏汉、彝汉双语),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送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中去,基本实现全省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双语防疫科普服务全覆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稳妥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扎实做好宗教院校、省藏文学校、省彝文学校返校复课。同时我们按要求抓好委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本次统筹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服务全省抗疫大局的相关工作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
二是以承办筹办重大会议活动为契机充分展示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成果。我们高质量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去年9月中旬,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成都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出席会议,省委书记彭清华致辞,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田向利介绍了四川民族工作经验。这次会议筹备时间紧、任务重、规格高、人员多、保障难度大,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国家民委专门致感谢信对会议反响、会议成效和整个承办工作给予高度肯定。我们成功筹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去年9月27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省委彭清华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表彰了139个模范集体和158个模范个人,国家民委专门向省委省政府发来《贺电》,高度肯定近年来四川民族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指出四川“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圆满举行了系列重大活动,例如指导甘孜州隆重举行甘孜藏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在凉山州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示范村建设)现场会,在广元市举办天主教《自立革新运动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活动,在广安市举行四川省基督教纪念三自爱国运动发起70周年活动,在青城山举办四川省宗教界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暨“爱国爱教爱家乡”系列活动等,受到各方面充分肯定。我们还致力于讲好四川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中国化故事,全年在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稿件156篇,被各级各类媒体登载465篇次,特别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挖掘报道系列信息16篇,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21个,受到国家民委肯定。《民族》杂志推出“万众一心·抗击疫情”主题专栏,获得中国期刊协会“防疫抗疫主题宣传精品期刊”,入选第二十七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2020中国精品期刊展”。
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创四川民族工作新局面。我们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拟订行动方案,组织理论研讨,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四川民族宗教系统专题培训班,申报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指导凉山州修订完成《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认真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签署《川渝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加强协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与重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宗教治理能力水平。教育方面协调国家民委、教育部和省政府共建西昌学院,协同编制《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工作方案》等5个规划。文化方面积极筹备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择优推荐4部剧目参与遴选,《山岗上的歌与舞》最终入选;推荐15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参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7部入围复选,2部获奖,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全国和省级少数民族古籍“十三五”重点项目《小五明文献分类集成》《四川珙县苗族蜡染图谱》《凉山州彝族古籍文献定级测试资料汇编》等完成出版。体育方面首次开展“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项目基地”命名,在成都体育学院设立“四川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重点研究基地”,推进三州地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卫生方面推动把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明确提出到2022年,依托现有资源分别建设省藏医、藏羌、彝医医院。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圆满完成省“两会”翻译保障工作,得到参会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修订完善《汉彝词典第二版》和《四川省民族语文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凉山州喜德县两河口村、阿坝州红原县玛萨村入选“全国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实践基地)”。我们扎实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了跨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机制,攀枝花市成功入选第四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我们扎实推进民生项目,投入民族类专项资金7.5亿余元支持民族地区发展;集中民族地区开发资金1亿元重点打造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全省69个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占全国12%。我们还组织开展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统计分析,该项工作得到国家民委表扬。我们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精准对接并认领色达县帮扶需求,协调完善《2020年7家省直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细化落实123项具体定点帮扶重点任务,并在项目经费和抗疫用品等方面给予了支持,帮助色达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主持人:
谢谢刘主任对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给我们具体的介绍。我们知道《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公布以后,四川也对《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修订,请介绍一下四川省在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刘文芝: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并公告发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新修订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从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实际出发,针对近年新出现的问题,创设了体现四川特色、填补管理空白、具有创新性质并且易于“上手、落地”的行为规范。
二是着力普法宣传工作。2020年1月17日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支持下,我委联合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法工委、司法厅召开了2020年首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中央和地方20余家媒体对发布会进行了详细报道,四川发布还进行了全程图文网络直播,将《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提升到了更广层面,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解读阐释和宣传报道。同时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三是加大教育培训。一方面我们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抓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校)教学内容也相应作出了安排。另一方面对全省宗教工作系统进行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规释义、案例剖析、模拟演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各级宗教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同时,我们组织全省宗教教职人员专题培训,不断增强教职人员“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四是创新思路和载体,强化宗教法规的社会面宣传普及。一方面我们会同省法院在机关网站和《民族》杂志同步建设“以案说法”电子平台和纸媒平台,深化拓展“互联网+法治”工作。另一方面引导宗教界将《条例》作为法律七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中国化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学经前学法等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用以规范宗教教务和宗教活动。我们还印制了手册和挂图形式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分送赠阅至普通群众、基层干部和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深入乡村、草原、林区、牧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
主持人:
谢谢刘主任给我们带来非常详细的介绍。我们还特别想问一下刘主任,新的一年到来了,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在新的一年中,我省民族宗教委的重点工作打算。
刘文芝: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进一步创新思维、实化举措,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重点抓好7件大事:加快推进《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在全省各市(州)和高校设立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在全省各类各级学校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院)校;在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筹备四川省第九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及四川省第十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主持人:
好的,谢谢刘主任。今天的访谈受到了非常多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网友“星辰”问道: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呢?
刘文芝:
一是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我们坚持从教育入手,从娃娃抓起,在民族地区按照“学前学会普通话”要求,聚焦“听懂、会说、敢说、会用”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幼”计划,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植根于孩子们的心灵深处。“一村一幼”还有效衔接九年义务教育、“9+3”职业教育,既是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民心工程、更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工程。二是着力抓好双语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实施两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十五年免费教育、大小凉山教育扶贫工程等,不断发展和巩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文化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双语实用人才。三是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培训。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语言不通、交流困难,是他们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碍。从2018年开始,省民族宗教委每年都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化政策学习教育培训,到目前已经培训1000余人(次),提高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国家通用语言使用能力,架起了沟通心灵的桥梁、增进了各民族相互间的感情,更好地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发展。一位参训学员说,“通过学习,感到党和政府对我们在外务工经商群体的关心,学会了汉语、了解了政策,可以方便沟通交流,增加经济收入,认识更多的人,交更多的四川朋友”。
主持人:
网友“木易”问道:民族地区有很多特色农产品,有没有一个推销平台什么的呢?方便大家购买?
刘文芝: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省民族宗教委立足我省民族地区实际,运用“互联网+民族工作”,采用PC端和微信小程序的模式,搭建了高新科技+经济文化旅游的平台,举办四川民族网络博览会,全面展示我省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最新成果,重点向公众和市场推介我省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传统手工艺品、民族非遗文化传承、少数民族商品生产企业,积极推动四川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旅游产品走出去,进一步对外宣传推介我省民族地区的优质资源,深入挖掘省内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消费潜力,引导社会消费需求,从而增加我省民族地区基层群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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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网友“暴雨将至”问道:为什么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示范工程着重加强哪些方面的建设?
刘文芝: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是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创新举措,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实体化。去年7月23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示范村建设)现场会在凉山州喜德县召开,拉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帷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主要抓好两个载体的建设:
一是在农村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主要实施风貌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打造“小精特”“高品质”现代产业基地,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各族群众持续增收。2020年启动建设的10个示范村主要突出产业升级和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和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有效模式。同时,我们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推动民族地区贫困村整村脱贫的重要方式,促进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融合发展,目前先后有三批共124个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二是在散杂地区和城市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我们提出了“人群集聚即为社区”“以就医就学就业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创建理念,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全省面上以构建嵌入式社区为基础,制定少数民族群众就医就学就业的政策措施;在各种社区通过建立少数民族院落党支部、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管理等组合举措推动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和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同时重点推动成都、绵阳开展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建设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创新。
主持人:
“背影”问道:我省建设有多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每个示范村有资金补助吗?
刘文芝:
到2020年底,全省共有17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需求,补助资金为200万到500万之间。为了适应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需要,集中有限民族工作资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从2020年起,每年投入补助资金1个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目前,在建的有10个,今年即将启动建设10个。
主持人:
网友“微笑”问道:我把“爱国爱教爱家乡”的想法深深地参与到疫情防控、赈灾救灾、捐资助学等社会活动中,献出了自己微薄的一份力,但感觉媒体报道的不太多,希望加大这方面的宣传。
刘文芝:
感谢您对我省宗教工作的关心。自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在宗教界开展“爱国爱教爱家乡”活动的倡议以来,统战、民宗部门给予了积极支持,指导宗教界开展了系列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各地富有特色的亮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把“爱国爱教爱家乡”活动引向深入。
主持人:
网友“彩色的梦”问道:领导你好,我虽然不是宗教人士,但在川内凡是有寺庙都常进去拜一拜,发现有的地方费用有点太高,比如香蜡钱纸之类的,请问我省这方面有没有管理规范?
刘文芝: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内可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其中,宗教用品中是指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和过宗教生活所需的其他专用物品,如香蜡、经书、念珠、神佛像等。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国家对经销商品的有关法律法规,须明码标价,不得欺诈。近些年,我省一直在宗教界积极推动文明敬香工作,明令禁止一些佛教道教场所烧高香、燃大蜡以及高价售卖香蜡、诱导消费等商业化行为。同时,我省佛道教界积极响应《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在全国佛教界继续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院活动的倡议书》《关于在全国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活动的倡议书》,按照正视传统、移风易俗、保护生态、安全环保的原则,在宗教活动场所倡导文明敬香,明令禁止高香大蜡,杜绝诱导消费和高消费,引导信教群众以鲜花、鲜果礼佛礼神,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如成都文殊院等)均面向游客及信众免费提供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