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是全国唯一的藏族羌族自治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历届州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民族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履行权利义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各族人民共同开创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扎根千家万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净土阿坝得以不断铸牢。
一是打牢“法治基础”。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和规划,2019年7月1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正式实施,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自此步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同年,阿坝州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随后,又相继出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阿坝州创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工作方案》等,现行有效31件法规涵盖全州各项事业,创新开展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每年,由州人大牵头在全州开展《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党建考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评内容,及时查找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打牢“思想基础”。依托马背宣讲团、姐妹宣讲队、“1+13+N”理论宣讲体系、文化体育和节庆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联心同行”“七进+”等载体和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分类别、多渠道,以看得见、听得着、想得起的实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紧紧抓住群众兴趣点和关切点,差异化确定宣讲教材,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行动,将《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干部民族工作意识,增强“五个认同”。抓牢学校教育主阵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学计划,列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在全州469所学校、1.6万余名教职员工、15万名学生全覆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活动。
三是打牢“基层基础”。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区示范单位15个、省级121个、国家级教育基地3个、省级8个、省级铸牢基地1个,实现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覆盖。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利用“微网实格”工作格局,在174个乡镇“石榴籽工作中心”、1154个村(社区)建立“石榴籽工作室”,组建“石榴籽工作队”,培育“石榴员”,不断强化基层一线抓民族工作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深入开展“联心同行”活动,教育广大僧尼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