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协同化”组织推进。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计划,在全省率先设立市民族宗教研究所,全市132个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民族宗教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考核考评、督查指导、评选命名等工作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全景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在乐山日报、乐山新闻网等平台开辟网上舆论阵地,编发彝汉双语《民族政策法规普法读本》2万余册、宣传资料5万余册,不断增强全市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
三是“融合化”服务保障。在多民族社区成立56个“群众工作服务站”,建立健全信息员、民调员、社区民警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根据群众的诉求和需求常态化开展下沉服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矛盾纠纷80余件。目前,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