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委党组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专题读书班实施方案有关要求,4月28日上午,财务处党支部以由“纪”见“己”为主题的召开了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支部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条款,支部党员结合财务处职能职责及自身岗位职责进行了学习心得交流,进一步深刻领会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确了自身的学习目标。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通过明确规定“不能为”的行为,为广大党员设置不可触碰的“底线”, 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支部党员要通过学习《条例》,明确是非界限、清楚自律标准、守住行为底线,为推动委系统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以“纪”为“纲”,学纪以正思。通过学习《条例》,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条例》为行动指南,在融会贯通中不断深化,知纪明纪于心;二是以“纪”为“镜”,知纪以反省。通过学习《条例》,对照检查自身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自警自省中不断内化,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三是以“纪”为“尺”,明纪以修身。通过学习《条例》,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严守、笃守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在正身清心中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我省民族宗教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内驱力。
会议强调,要把握好“联系实际学”这一学习要求,结合支部财务管理工作高风险性、高敏感性和强纪律性的特点,立足服务大局,突出监督职能。通过学习《条例》,支部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中要坚守底线、绷紧防线,既要严格遵守党纪条例和财经纪律要求,守牢委系统财务风险防线,又要从大局出发,工作中要处处想着群众,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资金安排、报销审核、绩效管理等方面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财务管理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