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导”之有方,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强化。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爱国爱教爱家乡”“五史”等学习教育,重要节日组织场所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30余场,覆盖1000余人,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培训9场次,不断引领宗教界人士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建立“三级书记抓宗教”工作责任体系,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200余人次。
二是聚焦“导”之有力,基层工作基础不断夯实。落实县级领导联系9个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统战、民宗部门定期走访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全面掌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天然气安装等问题6个。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不断优化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压紧压实17个镇(街道)属地责任,179个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宗教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宗教工作网络,切实把基层干部与宗教界联系“密起来”。加强队伍建设,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基层统战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日常培训,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聚焦“导”之有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崇俭戒奢”学习教育活动,培训宗教教职人员79人次。塑造良好教风,加强场所内部财务、人员制度建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聚焦场所安全,创新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举措,全面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房屋、消防、食品等安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检查12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持续规范宗教活动秩序,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审批报备制度,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排查整改宗教领域问题,切实筑牢安全防线,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