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邀请财务专家、民宗工作干部深入解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系统学习财务管理知识,不断增强宗教界尊法守法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近年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举办财务管理培训3场次,100余人次参训。
二是强化基础建设。按照财务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全市15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报告、票据现金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上墙公示;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划定办公区、档案存放区、保险柜安置区等不同功能区域,用于存放财务凭证、报表、贵重财物和重要文件等档案资料,并拨付专项补助资金6万元,用于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室建设。
三是强化财务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在财务公示栏公开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要求各场所每季度向广汉市民宗局上报财务报表,并在场所财务公示栏张贴公布,以便民宗部门及时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四是强化财务审计。实施宗教活动场所常规审计5年规划,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年”为主题,采取“全面自查+专业审计”的方式,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对财务管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专业审计小组,每年保障审计经费1.5万-2.5万元,对3-5个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信息备案录入情况、财务收支合规性、资产负债及业务活动情况等开展常规审计。民宗部门牵头整理分析审计结果,按照“一场所一方案”原则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推动逐项逐条整改完善,形成规范管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