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关”齐抓,引导宗教界正心。把牢人员“备案关”、场所“阵地关”、教风“建设关”,完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任职备案”两项制度,全覆盖推进“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推行“以案促改,从严治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三查结合”,组织谈心谈话40余人次,全覆盖分类签订责任承诺书74份。
二是“三制”齐建,引导宗教界正信。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负责场所、居士负责场所管理制度,指导县佛教协会完善财务管理、民主决策等5项制度,29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活动管理、消防安全等10项制度,探索建立“寺联寺”帮扶机制和“理事+居士”管理制度,实现制度上墙、责任定人、规范统一。
三是“三力”齐聚,引导宗教界正行。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助力美好发展、美善社会、美满生活中的作用,打造全市首个宗教活动场所“爱国文化展览馆”,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特色讲经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慈善活动关爱困难群众,持续释放宗教界“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