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县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强化宗教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推动全县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共建共治,一个体系保运转。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民宗局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宗教工作良好局面。印发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压实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全面完善宗教工作责任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力量的通知》,各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从事宗教工作,村(社区)网格员协助管理宗教工作,形成“1名联络员+N名协管员”的工作模式,宗教工作“扇形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预防为先,一套机制促和谐。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体在县、延伸到镇(街道)、落实到村(社区)、规范到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网络,把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压实到基层,促进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化、管理动态化、防控专业化,形成上下联动合作机制、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升宗教领域信息收集、安全监管、信访维稳、法律宣传工作水平,有效解决宗教工作信息不畅、不准、不全面的问题,力促宗教领域和谐和顺。
三是靶向治理,两张清单管治效。锚定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不放松,把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清单,指导全县27个宗教活动场所分批次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发挥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指挥棒作用,以《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为引领,梳理宗教活动场所突出问题治理清单,通过宗教界“以案促改 从严治教”等活动,深化宗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教风问题整治,宗教界矛盾纠纷、遗留问题等得到及时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