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907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
1. 《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所有公务员职位)报名登记表》1份。“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其中,市以上机关考生,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填写盖章;县以下机关考生,原则上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填写盖章(考生报名表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 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度考核未出结果的,提供2020-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无服务年限或服务年限已满、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明确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内容包括时间段、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等。
7. 本人如有独立起草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文稿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可提供2篇以上。
8. 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知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电话号码留错、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省民族宗教委干部人事处 028-62012041
监督电话: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纪委 028-62012031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遴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