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作为全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四川自古以来就是“民族走廊”,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您认为,这对做好四川民族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姚斌:四川省民族地区多与陕西、甘肃、青海、西藏、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区市相邻,四川藏区居于“稳藏必先安康”的战略要地。促进四川藏区发展,维护四川藏区稳定,对巩固国防安全、保持国家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民族工作,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3件大事,全力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记者:早在1954年3月,四川就成立了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去年,四川省组建了新的省民族宗教委。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整给民族工作带来了什么?
姚斌:的确,为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1954年3月成立了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2014年3月,调整为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历届省委民(宗)工委书记都由省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兼任,副书记由省委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民族宗教委主要领导兼任。目前,省委民宗工委委员单位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26个省级部门。省委民族工委下设办公室,民族工委办公室又为省民委内设处室。全省21个市州中,目前已建立党委民族工作部门的有7个市,其所辖24个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建立了县(市、区)委民族工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有效运行,有力地保证和推动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四川是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大省,组建新的省民族宗教委是省委、省政府从宏观上加强对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民族与宗教具有与生俱来的关系,新的机构改革将更加有利于形成合力,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宗教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四川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有哪些举措?
姚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刚结束,省委书记王东明就迅即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常委会随即对四川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部署。省民族宗教委也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并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做出了部署。民族地区党委也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将在今年2月上旬召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民委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目前正在精心做好会议相关筹备工作。
为抓好宣传积极营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省民委还与宣传部门一道,大力宣传近年来四川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成就、经验,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记者:2015年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倒计时,但四川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如何保障四川能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姚斌:我总结有以下几点。一是把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置于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下来思考、来谋划、来布局。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提升民族地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当前我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首要任务。
二是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战略资源高地的优势,加快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实施好关于加快四川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特殊政策措施,做强做大特色农牧业、水电业、文化旅游业和矿冶业等支柱产业,促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深化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发达省市更大力度对口支援我省民族地区发展,加大力度做好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增强帮扶实效。
三是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进一步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共创、共建、共享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全省藏区新居建设、教育发展振兴、医疗卫生提升、社会保障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和扶贫解困行动计划等“六大民生工程”,启动民族乡民生保障工程,为散杂居少数民族群众提升自我发展水平创造条件。尤其对人均生产总值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州、县要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发展种养殖业、文化旅游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特色民生产业,带动民族地区农牧民群众尽快增收致富奔小康。
四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以民族地区教育、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龙头,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特别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州、依法治县进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对民族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全省藏区大局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确立和完善民族州县主体功能区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要控制国土资源开发强度,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尽快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受益地区对民族地区的补偿。
六是进一步建强少数民族队伍干部人才队伍,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立足民族地区需要,制定激励政策,完善配置机制,大力培养引进各类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努力缓解人才短缺的矛盾。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全省藏区乡干部、教师、卫生、政法、寺庙管理等“五支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
七是努力争取中央把四川作为民族省区对待。四川是一个民族大省,民族地区面积占全省的63%,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将四川作为民族省区对待,在各方面的政策上享受与民族8省区同等的待遇。
记者:在大小凉山彝族聚居区、藏族聚居地区的民生方面,四川省实施了不少政策予以帮扶,目前取得了哪些成绩?
姚斌:省委、省政府从农牧民住房、教育、卫生、公共基础设施、脱贫致富产业等最急迫的各个方面入手,举全省之力,集中在民族地区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使四川民族地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变。
四川省先后实施了富民安康工程、彝区“三房”改造、藏区三大民生工程、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等系列重大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农牧业经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传统游牧的粗放模式正逐步向集约化家庭牧场的可持续模式转变;三是牧民脱贫致富能力不断增强,民生工程为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品德好、懂技术、会创业的优秀人才,他们实现多渠道就业,成为带领四川藏区脱贫致富的主要力量,成为实现藏区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四是公共服务盲区不断消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五是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显著增强;六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人民收入显著增长。
记者:去年,四川将7个县列为可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县待遇的县。这个标准如何量化?具体都有哪些待遇?
姚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石棉、北川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1987年,是我省制定和实施这一政策的肇始之年。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相关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为2006年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其关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区)依照本规定执行”的规定,以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了除自治权、立法权外,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在其他方面与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同等政策。
截至2009年,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9县(区)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有哪些入围标准呢?“民族乡数量占比10%、民族乡幅员面积占比10%”两个基本稳定的综合性指标,加上“少数民族人口占比5%”这一动态增长指标构成入围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标准体系。在使用上,必须满足“两个10%、一个5%”中的两个及以上条件方可入围。
入围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可以享受一下政策待遇:省政府批准的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除不具备自治权外,适用于民族地区的政策都可以享受执行;税收上,省上不再参与待遇县的8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一般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的分成,全部留给当地;待遇县同样执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有关问题的意见》两个地方性规章和文件;待遇县参加高考、中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与民族自治地方一样的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目前,这个政策落实效果还是很好的,相关政策惠及420多万各族群众。不仅体现了对内地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县的特殊关照,体现了贯彻民族政策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实践性,而且切实增强了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发展的内生动力。事实表明,已批准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9县(区),其综合实力、社会发育、人民生活等各方面能够取得目前的成就,关键得益于符合省情的创新性民族政策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