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民族宗教委充分发挥两项资金撬动作用,持续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助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规划指导,把好项目“入口关”。按照“统一指导、集中评审、竞争立项、择优选择”的原则,通过“基层初选把关、市州评审筛选、省级集中评审”的方式确定初选项目,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实地考察,结合初评结果和实际条件,确定最终实施项目。2023年,全省89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评选项目27个。
紧盯关键环节,把好项目“实施关”。突出事前事中监管和日常监管,升级打造数字两资平台,优化项目管理系统中备案、监管等模块内容,指导项目单位定期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最新动态。强化季度通报,对15个市(州)的40余个县(市、区)开展季度调研,对各地工作情况在全省印发通报,督促进行问题整改。
持续跟踪问效,把好项目“质效关”。持续开展“政府项目+数字技术”战略合作等创新工作,探索建立民族类专项资金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机制,每年对全省评价得分排名前10的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奖补,引导基层政府改变“重建设”“轻管护”的投资理念,避免使用财政资金打造“盆景”,延长项目生命周期,各族群众利益共同体更加持续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