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项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管理水平“双提升”,省民开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自身在项目管理中的实践经验,深入研判项目管理与项目支出绩效之间的关系,修订完善了《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经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经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
《四川省两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在遵循《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明确了各市(州)、县(市、区)两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得分由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得分的60%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得分的40%两部分组成。其中:资金支出绩效评价重点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项目管理绩效评价重点对项目监管部门开展项目科学决策、项目库管理、项目备案公示、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管理机制、奖惩情况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通过推行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双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构建两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绩效管理闭环,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确保绩效评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一是强化事前评估。推动项目理性决策,从源头上防止低效无效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目标管理。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打破资金分配基数依赖,防止资金浪费,促进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约束与激励作用,突出绩效评价结果在次年资金计划分配因素中的指标权重,提高两项资金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