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职能简介
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以下简称神哲学院)是由四川、云南、贵州、重庆四省、市天主教“两会”主办,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一是培养西南片区天主教教职人员接班人;二是开展西南片区教职人员再培育;三是开展西南片区基层爱国组织骨干队伍培养;四是开展中国化神学思想研究。
(二)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2021年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和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和强化防控薄弱环节,抓实抓细抓落地做好防控各项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消杀、外省返校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一以贯之抓好疫情防控,筑牢防控“铜墙铁壁”。
2、全面加强院校自身建设。组织建设方面:以适时在院校成立党组织为依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旗帜鲜明在宗教院校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思想建设方面:把牢中国化办学方向,认真落实宗教院校政治辅导员制度,以宗教院校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四史”教育,深化独立自主自办教育和抵御渗透教育,扎实推进爱国爱教家乡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增强五个认同教育。制度建设方面:以加强院校领导班子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院务会议事规则和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流程,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工作运行规范。
3、积极做好新生招录工作。配合做好神哲学院董事会换届,充分发挥天主教界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招生措施,严格生源质量关、政治关,力争有新的突破。
4、着力深化教风学风建设。制定《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教风评议工作细则》《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学风整顿实施方案》,在学风建设和教风提升上出实招,求实效。组织公共课和神学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和精品课程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5、组织开展第三届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活动。组织召开西南地区第三届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会,编印出版《第三届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会论文集》,认真梳理总结前两届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论坛研究成果,促进转化为教学实践。
6、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宗教院校五年规划》,组织学生开展2次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神职人员和基层骨干信教群众培养,拟开展2期基层骨干信徒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培训,培训人数约300人。
7、加强院校基础设施改善。实施校园建设美化、绿化、亮化工程,依法依规开展维修改造,加快校园基础条件改善,把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办好办实。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神哲学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430.8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3万元。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因为2021年单位新增职工2名,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其他收入增加,因为2020年上级补助办校经费及宗教资产租金收入不确定,故2020年初未编制其他收入年初预算。3、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神哲学院2021年收入预算430.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万元,占15.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4万元,占70.99%;其他收入60万元,占13.9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神哲学院2021年支出预算43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4万元,占29.67%;项目支出303万元,占70.3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神哲学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8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职工2名,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万元、教育支出19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神哲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增职工2名,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万元,占32.04%;教育支出190.44万元占62.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万元占3.30%,卫生健康支出4.3万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元,占0.9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人士生活费、第三期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会、宗教院校工作经费、办公设置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期天主教基层骨干人员爱国主义教育。
3.教育支出务(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支出、单位日常办公及教学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17万元。主要用于:为在编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为在编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款。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为在编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款。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为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神哲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84元,其中:
人员经费7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神哲学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神哲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神哲学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神哲学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神哲学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学生寝室家具及办公家具15万元、采购办公设备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神哲学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神哲学院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