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一是负责机关车辆、通讯、文印、物业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承担机关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是负责机关交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等;
四是完成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族宗教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发展形式和委防疫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主动实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做好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制度管理,加强经验交流,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做好委机关维修维护工作,如委机关办公楼顶维修工程(含理发室)、日常维护重点工作等。
四是做好物业管理,如比选招标物业公司、规范停车场管理。
五是规范机关食堂运营管理,规范采购方式,严控成本,注重菜品品质,提升职工用餐体验。
六是做好公务车辆管理,选定定点维修修理厂,研究制定适用于委机关车队的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528.8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受疫情影响,防控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52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52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88万元,占68.8%;项目支出165万元,占31.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8.8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受疫情影响,防控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32万元、教育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8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增加;受疫情影响,增加防控物资项目经费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32万元,占94.98%;教育支出0.5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万元,占1.77%;卫生健康支出7.34万元,占1.39%;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占1.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37.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聘用人员劳务费、防疫物资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参加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民族宗教委后勤服务工作及机关公务用车维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费和车辆保险服务以及省民族宗教委物业管理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 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