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四川省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全省和国家宗教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四川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使法治成为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全面营造宗教工作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我省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以及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宗教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明显提高,法治成为宗教工作领域的共识和基本准则。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宗教工作领域普法全过程,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群众。坚持宗教工作的本质就是群众工作,积极回应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睦的大局。
坚持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要把普法工作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教育引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实践中学法用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各宗教团体要积极组织团体领导班子、工作班子主动学、集体学;各宗教院校要将其作为公共课的重要内容纳入课堂教学。要把宗教活动场所作为宗教工作领域重要的普法阵地,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载体,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管理。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把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作为宗教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活动,继续推动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奏唱国歌,强化宗教界“五个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鼓励“坚定文化自信、坚定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设置宪法宣传专栏。教育引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
(三)深入宣传包括民法典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民法典普法宣讲团进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宗教工作领域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做好文物和古树名木保护、食品安全、财务税收、公益慈善、出版发行、森林草原防火、生态保护等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社会生活和信仰实践关系较密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四)大力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有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提高信教群众参与度。持续抓好《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使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等与宗教事务相关的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提升宗教工作部门对宗教事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有序开展宗教活动,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围绕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活动,用好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团体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网络信息安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防范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深化“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五)大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从事宗教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从事宗教工作的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宗教工作干部的规矩意识。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并抓好四川省实施方案的学习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工作格局,增强宗教界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定宗教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三、实施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贯彻实施好宗教工作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规范开展依法行政等工作。坚持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党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工作。做好宗教事务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结合宗教工作干部岗位需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宗教工作干部培训。
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政策法规学习月”、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推动法律进团体、进场所、进院校,普及到信教群众。要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强化对宗教界的警示教育,积极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制度,使学习制度化、长期化。教育引导宗教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意识,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自觉抵御极端思想侵害。指导宗教院校进一步规范公共课设置,开设好法律基础、宗教政策法规、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并充分发挥政治辅导员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宗教教职人员要通过“学经前学法”等活动,分批、分层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在讲经讲道活动中,宣讲宗教政策法规,提高法治意识。
(二)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与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在社会生活和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实践中养成尊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从规范放生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等日常生活方面着眼,推动法治习惯的养成。通过教育引导宗教团体依法履职,依法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管理,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等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宗教界法治意识。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相统一的观念,坚决纠正法不责众、知教不知法、宗教信仰特殊化、讲“蛮”不讲法、以“闹”争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
(三)完善制度保障。要加强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开展好“国好·法大”“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国爱教爱家乡”等主题教育,宣传先进、树立典型,讲好四川宗教界爱国守法的故事。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注销登记和注销备案,并进行通报。推动宗教界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活动。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深化“法律进寺庙”工作,推进法治宣讲、普法读物、法宣阵地和法律服务进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全省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国旗、宪法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进一步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的法治意识,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支持宗教团体把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宗教事务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转化为自身制度规范,发挥好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督促宗教团体强化制度执行,严格依法依规依制度管理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全面从严治教,做到违规必究、犯规必惩。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完善人员、财务、消防、文物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深化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用好现代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制度,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各宗教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坚持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依法治理,依法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进一步深化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立法方面的探索,坚决打击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坚决打击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
(四)加强基层治理。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做好乡、村干部,特别是乡镇统战员、基层网格员的宗教知识、政策和法规的培训,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在基层得到有效宣传和执行,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对宗教教职人员违法行为、违规宗教活动的敏感度和辨别力,提升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依法管理辖区内宗教事务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细化年度任务举措、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宗教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大力推行“谁管理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通过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和依法查处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鲜活案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把普法工作贯穿宗教事务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增强社会有关方面对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认知。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强宗教工作部门网站普法专栏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
(三)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按照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日常评估和综合评估,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做好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